2011年4月29日 星期五

怠惰

  習慣是可怕的,習慣懶惰更是可怕的。

  當我不表達,逃避表達的壓力,就容易安逸於不表達中……ORZ結果居然一年多沒寫了,還是要好好整理手稿與文件檔……加油!Fight!

表達

  表達具有悲劇性,因為它注定無法完整完成它的使命。

  什麼是表達的判準?表達者內心所想表達的內容,一種心靈狀態。越符合表達者所想表達的內容,我們普遍上就越認為這是一個好的表達。
  然而什麼是表達?各種符號,從臉部的表情、書寫的文字、肢體的動作,一個音符,或一抹顏色,它們都出現在時空中,帶有物理性質。凡是可溝通、可被他人感觀接受的,無一不是具有物理性質。

  然而物理性質的現象如何貼近、追逐,看不見、摸不著的心靈?

  當然也許有人會說,心靈的狀態也可以化約為物理現象,諸如腦波、神經傳導等等,但表達之所以是表達,正是因為它是轉換的接口、昇華的橋樑,難道有人認為畫家的腦波圖與其畫作是同樣的嗎?

  儘管如此,心靈仍然要表達,因為若不表達,就容易在時間中褪色,被各種記憶淹沒,而表達出來的符號如紀錄,已經不再是心靈當初感受,變成他者,無法完整的重現,只能隨其蹤跡捕捉、追想當時的樣貌。

  當表達離開了心靈,它就不再擁有自己,變成被觀看、被檢視、被詮釋,可以被人任意想像,加諸內容的符號,甚至可能延展出連表達者也未想像的意涵。這一面好像是喪失了本質,背反了使命,但表達也只有被他人詮釋,甚至被表達者自己再詮釋時,它才是表達,不然只是無法獨自留存意義的物理現象,就像被當成中藥材的甲骨文,當無人再解讀時,就從文字變成花紋。

  表達唯一繼續存留意義的方法,就是違背最初的使命,最初的原意,才有辦法在不斷的解讀與再解讀中冒生意義,就像同個文字,意義在古代的脈絡與現今已大不相同,所有承載的意涵只有在時間中不斷的競爭,才有存留,但也只有如此,它逝去的原意才會被不斷追朔,再詮釋、再解讀,留下的痕跡才不至毫無意義。

  再忠誠的表達,也只能以違反,存留原意的蹤跡,達成使命。